深入到不同国家的文化-背景之下去探询-的发生与发展,是本书作者致力于形塑一个更为立体,也更加多样化的欧洲-群体的有效尝试。它摆脱了对-理解的僵化思维,使读者能够从宽广的社会层面去认识这一特殊群体以及他们的时代。在这里,-不再只是一种-模式,潜藏在其背后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更应引起人们的反思。比如,为什么在英国这个清教思想颇为盛行的国家会产生“-崇拜”?作者认为答案在于英国特有的教育体制,即以寄宿制为特点的“公学”(public school)纵容了-在少年当中的泛滥,成为培育-的温床。而公学的目的旨在培养社会jing英,所以当这些有着-倾向的孩子进入大学和文化界后,-的行为也就在知识分子圈中传播开来,进而形成一种时尚、一种生活品位。同样,为什么法国是欧洲唯一不对-进行判罪的国家?在解答这一问题时,仅仅联想到法国自由-漫的风气是不够的,作者提醒人们去关注法国的司法体制。自1810年法国《刑法典》颁布以来,因其所秉承的大-原则,故规定只在有受害人时才进行处罚。在许多-的案例中,由于当事-多出于自愿,并不存在所谓的“受害人”,因此就不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。另一方面,《民法典》的主要制订者冈巴塞雷斯(Jean-Jacques-Régis de Cambacérès)本人就是-,这一点也使得法国的法律对-十分宽容。了解到这些鲜为人知的背景后,人们就不会只把-看作一种孤立的现象,而是要把它放在社会文化的视阈下加以考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