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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怎样走出四大污名泥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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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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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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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楼楼主
    发表于 2009-3-21 06:16:2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在很多人眼里,-是一个“肮脏词汇”——曾经如此,现在也还如此。当然,在我看来,这是不了解-的缘故。因此这个词,实际上被“污名化”了。实际情况并非如此。-与“肮脏”、“低贱”没有什么联系。

    阳光网实际上给-的活动很大支持。最近,尖锐话题也对此有所涉及。一位性专家说,他之所以要从事-的研究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给-“去污名化”,把那些本来不属于-的阴影除去,还-一个本来面目。

    第一是“yinluan的污名”。

    -好像特别容易yinluan。我想在某些-身上确实如此,但是说整个群体都是yinluan的人,那么就言过其实了,简直是污蔑。

    第二是“艾滋的污名”。

    很多人一提到-,就马上想起了艾滋。这也不是事实。确实,-感染艾滋,比率比异性恋大,但是从整个群体而言,我相信更多的同人在性方面是谨慎的、安全的。

    第三是“滥情的污名”。

    常常在论坛看到什么“-没有真情”之类的发言。从个体而言,失恋实在是不能避免的。从异性恋角度看,他们的失恋和离婚,也是很多的。但是个人恋爱失败,不能就等于整个群体就没有真情。

    第四是“法律的污名”。

    -没有同性婚姻法的保护。这确实是法律对同人不公平。至少很多国家已经通过了同性婚姻法,而我国在这方面是落后的。但是,有人进而说,在法律上,同人没有人权,-很悲惨,这其实就是“法律的污名”。

    婚姻法上确实有的缺陷,但是不能否认同人的“整体法律地位”——亦即-作为中国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。宪法、物权法、合同法、继承法、劳动合同法、诉讼法等等,这些法律规定了公民各种权利,如果权利被侵害,公民可以起诉、控告,而不论你是-还是异性恋。-与异性恋,在法律上有大体一样的权利,而不是“法律的弃儿”。

    我希望大家对法律问题从整个法律体系出发来看,在争取同性婚姻法的时候,先多了解一下有关法律规定。这样对争取同性婚姻法就更有利。

    可惜现在很多网友对法律问题并不了解,对整个法律体系不了解,甚至连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概念都不知道。这种对法律的无知,对争取婚姻法上的权利其实也是不利的。

    如果说整体法律对-很不公,那么仅仅争取来一个同性婚姻法又有什么用呢?婚姻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毕竟只占据很小比例而已。

    这时候,一部同性婚姻法,不过是杯水车薪。而整体的法律环境还比较公平,那个加上一个同性婚姻法,才可以说是公平合理。同性婚姻法毕竟只有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考察才有意义,而不能孤立起来看待。

    “污名化”的原因在哪里?第一,-群体本身具有一定隐蔽性,造成某些人对-群体缺乏了解。第二,-群体自己也好,社会法律也好,确实存在一些问题。第三,某些人将问题扩大化了,夸张化了,而对于一些积极方面的东西却视而不见。

    我希望不论是同人自己,还是一般的社会人士,都可以平心静气地,客观来看待-问题,而不要被成见、偏见影响。-群确实有问题,但是不能夸张。如此,才可以走出“污名的泥潭”。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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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3-21 09:00:09 | 只看该作者
    关键是没有很好的交友平台,久而久之形成这种局面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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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3-21 09:35:16 | 只看该作者
    男人在性的方面比较开化
    所以男男关系比男女关系更轻率
    这就是污名较多的原因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1-2-21 15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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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2]偶尔看看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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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3-21 09:56:04 | 只看该作者
    对于楼上的看法,我觉得也不一定!!
    因为在这个方面,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,不一定男性就是非常开放。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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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3-21 22:02:08 | 只看该作者
    难道现在社会上的男女关系就不乱么???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奋斗
    2015-10-5 01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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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]初来乍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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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3-24 05:10:32 | 只看该作者
    -尚未成功  同人仍需努力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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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4-1 00:00:00 | 只看该作者
    我们有自己要检讨的地方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懒
    2015-10-28 12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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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    8
    发表于 2009-4-1 13:46:05 | 只看该作者
    男女關係也很亂的說。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9
    发表于 2009-4-4 19:31:50 | 只看该作者
    其实应该是越来越好了吧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20-10-3 23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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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10
    发表于 2009-4-6 01:10:49 | 只看该作者
    这个和难说清楚~~~~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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