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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性婚姻合法后你会结婚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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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12 小时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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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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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楼楼主
    发表于 2009-3-14 06:32:4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核心提示:因此,即便实现了-婚姻合法化,我想很多同人也不会走进同性婚姻的殿堂。这一点已经在西方国家得到验证,就是在西方实现了-婚姻合法化的国家,真正去办理同性婚姻登记的也是少数。

    近年来,随着媒体对我国大陆越来越庞大的-群体的频频爆光,多年来一直鲜为人知的-现象逐渐浮出水面,特别是网络的普及以及网络功能(如QQ、论坛、贴吧以及博客等)的实现与拓展,越来越多的中青年同人行为(如贴图、网文、交友、在线-等)有蔓延之势,以大学为代表的文化群体开始用宽容和正视的态度对待同-,社会主流媒体包括央视、凤凰卫视、中青报、中国日报以及新-、搜狐等均以正面方式向社会介绍这一特殊人群,改革开放的新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科学理性稳妥处置这一社会问题。

    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博士三次为-婚姻立法奔走呼号,尽管这一行动因为没有达到法定人数代表的响应,提案未能提交大会作为立法议案讨论,但其在国内外的影响依然非同凡响。李银河博士认为,-婚姻法案是解决-合法化、进而规范-现象的一条捷径。从更高的层面上看,是对人权的追求和维护。李博士的行为引起了社会上巨大反响,反对和攻击的声音远远大于支持和理解的呼应。就是在-群体中,也没有获得多少掌声与喝彩。

    我个人以为,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出,在中国确实是早了一些。因为迄今为止,在我国-群体中大量的是独来独往的个体,而且是伪装了的地下工作者,真正的-事实同居人数少的可怜。要想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,首先必须要形成大量-者的事实同居。内容重于形式以后,受目前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影响,导致-人群面对很大的社会压力,绝大多数-不会公开认同自己的这种身份。因此,连和自己爱人起码的同居生活都不敢去做,怎么可以苛求他去勇敢地踏入同性婚姻的殿堂。所以,我以为同性婚姻法案通过的基础,必须是-人群有较为普遍的婚姻要求和事实婚姻,而要实现这一条,则需要包括-在内的全社会,共同创造一个充分尊重和平等对待-的宽松社会环境。

    当-和异性恋一样,以是否有爱来决定结成合法婚姻时,同性婚姻合法化重要意义的实质并不在于婚姻形式,而在于通过此为-赢得了在法律上和异性恋平等的权利。但是,我国毕竟是一个封建-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国家,国人对于人权的认识和维权的意识基本是空白。因此,即便实现了-婚姻合法化,我想很多同人也不会走进同性婚姻的殿堂。这一点已经在西方国家得到验证,就是在西方实现了-婚姻合法化的国家,真正去办理同性婚姻登记的也是少数。

    我认为,在我国-维权活动中,首要的是正确宣传和引导社会和公民科学认识-,在此基础建立理解和宽容-的宽松社会环境,从而使-者实现事实上的同居或婚姻。否则,即使具备了立法的可能性,要立法承认-婚姻,依然挑战着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。即使实现上述目的,也需要很大努力和很长时间。实现这一目标后,-合法化的时间不会太远,我国肯定也会象欧洲国家和美国有些州那样,通过《-婚姻法》或在《婚姻法》中规定同性婚姻的合法性。当-可以结婚并合法组成家庭时,将标志着国家和社会已经从法律地位上给予了-与异性恋一样的爱和性的权利,也将引导社会和民众的观念与行为进一步发生改变。

    那个时候,当-不再被歧视和丑化,去不去办理结婚手续完全以你个人意愿而决定。但你和相爱的人一起生活,起码不会有人干涉或投来怪异眼光。所有的人,爱男人和爱女人完全是你自己的事,你就再也不用考虑违心地去和你所不可能爱的女人或男人结婚了。至于传宗结代的问题,完全可以通过领养子女的来满足你及家人的心愿。

    有数据显示,截止到2005年,我国-者已达到三千万,人数相当于加拿大一个国家,-婚姻合法化可以搁置不谈,但这部分人群的爱与性及生存状况恐怕不能不关注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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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3-22 20:24:10 | 只看该作者
    反對婚姻制度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3-4-1 2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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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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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3-22 20:40:21 | 只看该作者
    有些东西不是法律允许就能进行的
    当然法律允许的话已经是很进步了,兴许会尝试下

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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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3-22 21:23:22 | 只看该作者
    同意前楼的说法,重要的还是大家的理解,一纸婚姻不能说明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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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心
    2022-7-18 15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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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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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3-22 22:05:34 | 只看该作者
    理解万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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