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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审理首例男子组织同性-案 主犯被判5年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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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楼楼主
    发表于 2012-2-21 21:02:40 |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    记者从浙江省宁波慈溪法院获悉,该法院于近日审理宁波首例男子组织--案 ,一审主犯被判刑5年半。

        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,被告人主犯周华(化名)1985年出生,贵州人,初中文化。他和郭某分别开办“慈溪灰色地带男子会所”和 “慈溪动感地带男子会所”网站,并在网站上开设“-风采”专栏,公开男性-者照片,以统一编号的形式发布男性同性-信息,通过网站预留QQ号码、手机号码的方式招揽男性-客及招募-男子。

        据介绍,周华对男性-人员实行照片上传,统一编号、提供食宿、收取提成和不得私自-接客等手段加以控制,将组织招募的男性-者以人民币300元、500元的价格为-客提供同性-服务。

        经查明,被告人周华在被告人雷某、梁某、章某等人的协助下,共组织-7次。因此,涉案8名被告因组织-罪、协助组织-罪、介绍-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五年六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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