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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在城市的最中央 作者:昨叶何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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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心
    2020-12-5 16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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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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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楼楼主
    发表于 2011-11-22 19:56:0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有一次,我们梦见大家都是不相识的;我们醒了,却知道我们原是相爱的。——泰戈尔

      1

      叶未明的电话打过来时,沈思正在报社的十二楼开会,心里把那个猪头主编骂了个狗血淋头。

      今天是12月的第一天,沈思起了个大早,看看外面天气还不错,虽然温度有点低,但是难得天上一点云彩都没有,阳光很好。他想带着新买的Canon出去拍几张照片,顺便试试效果……据说EOS-V的胶片传送速度达到了每秒10张,也不知道是真是假。

      最好能弄辆越野车,可惜养那种车太费钱了。

      沈思坐在-,一边往脚上套半旧的翻皮靴子一边想。

      他穿好夹克外套,走进小小的厨房。

      这栋公寓里住的几乎都是单身贵族,职业五花八门,从公务员到室内设计师到-女郎,什么都有。

      沈思是一家报社的摄影记者。今年二十九岁,大学毕业;知识渊博,相貌英俊(自以为),能让百分之八十的女人心动,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嫉妒;在这个城市里混得虽然不是太好可也不怎么坏。

      他拉开冰箱拿出一盒牛奶,看看包装日期,还有三四天才过保质期。已经没有时间加热了,直接就撕开纸盖,一口气喝光。空纸盒压扁,隔着客厅和卧室,准确地投进废物箱,然后叼上一块面包,哼着走调的流行歌曲,心情愉快地出了门。

      沈思刚刚进了报社大门,气儿还没喘匀呢,同组的欧阳杰就臭着一张脸告诉他“快去十二楼的小会议厅开会。猪头说了,今天这个会非常非常重要,所有摄影组的人都必须去,有胆敢迟到者本月-金扣掉一半,没有商量的余地!”

      猪头是他们报社头头的外号,百家姓那么多,谁让他好死不死正好姓朱。平日里欺压下级鱼肉报社,一派标准法西斯作风,所以大家私底下不管有意无意,总是把“朱头”当成“猪头”来称呼。

      听到欧阳杰带来的不幸消息,沈思只觉得一颗心脏在往下沉,沉沉沉沉,直到被处于半饱和状态的胃坚强地顶回去。

      他一把拖住欧阳杰。

      “你说真的?我怎么不知道,几点下的通知?我说你小子别是拿我开涮吧?”

      欧阳杰则是一脸晦气相。

      “谁有那个闲心思和你开玩笑,吃饱了撑的。不去拉倒。三天以前通知单就放在你桌子上了,八成是被你当成饼干吃进肚子里去了……放手!我要迟到了。喂,你欠揍啊?我说放手听见没有?”

      “别这样嘛,小杰……”沈思伸手勾住欧阳杰的脖子,故意把“小杰”的发音说得好像“-”一样,“再怎么说,咱们也是好朋友不是吗?你怎么就舍得扔下我不管呢?不管是天涯海角,哪怕上刀山下火海,我也要陪你一起去……何况是开会!”

      “我呸!大清早就说这种话,你恶心不恶心?谁希罕呢!”欧阳杰丝毫不领情,拍掉沈思的手。“猪头上次刚刚说过,以后开会所有人都要带纸和笔做记录,你还不去拿?想找骂啊……我去等电梯,你快点过来。”

      “OK,我马上,千万要等我!”

      沈思答应着,用最快的速度冲到自己办公桌前,随便捞了个记事本,钢笔一时找不到,顺手牵羊就从对面桌上的笔筒里拿了一支。刚迈出去两步,忽然又想起猪头最恨的就是发言时被别人打断了,沈思连忙从衣袋里掏出手机扔在桌子上。

      冲出办公室的时候差点撞到别人。

      “哎呀,沈思!你这么急三慢四的做什么?赶着去救火啊?”

      沈思一看,原来是坐在对面的苏丽丽,负责美编的。

      “对不起,美人!我要去开会,猪头点名呢!对不起对不起。”沈思笑嘻嘻地连声说着抱歉,电梯正好在这个时候停住了,站在走廊尽头的欧阳杰一步跨进去,不耐烦地看看手表。沈思明白这种催促的暗示,连忙向他跑过去,头也不回地大声喊:“美人,我先上去了,你可千万要等我回来……向你赔礼道歉!”

      电梯的门很快合拢,向十二楼爬去。

      只有他和欧阳杰两个人。沈思一下子靠在墙上,把记事本卷成圆筒,小声骂道:“死猪头,天天开会,这次不知道又想搞什么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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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8]以坛为家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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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2-2-1 16:28:08 | 只看该作者
    呵呵
    都是这么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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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9-4-25 18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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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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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3-5-9 22:28:14 | 只看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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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5]常住居民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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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3-6-16 23:47:16 | 只看该作者
    谢谢楼主分享,感觉还不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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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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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3-6-17 19:57:52 | 只看该作者
    嗯,很不错 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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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]初来乍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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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5-11-28 22:02:44 | 只看该作者
    好感人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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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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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3-2 15:38:18 | 只看该作者
    小说呀,不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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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3-3 08:48:44 | 只看该作者
    谢谢楼主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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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7]常住居民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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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3-5 12:30:12 | 只看该作者
    沈思的沉稳你能做到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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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4-4-17 2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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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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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3-5 13:55:45 | 只看该作者
    大城市没有归属感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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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8]以坛为家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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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3-5 22:29:13 | 只看该作者
    谢谢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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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    2楼沙发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2 19:56:27 | 只看该作者
     2

      “你还真是四处留情八面玲珑啊,想钓苏丽丽?趁早死心吧,她已经有男朋友了。”欧阳杰不咸不淡地说道。

      沈思痞痞地一笑。

      “这还用你说?我早就知道了。上周末她男朋友送她一条珍珠项链,据说是日本东珠来的,她特意戴上了展示给我看。”

      “是吗?”欧阳杰不怎么热心地问道,看着红色的指示灯,数字从7变成了8。

      “我跟她说,真正的行家都知道……西珠不如东珠,东珠不如南珠。世界上品质最好的珍珠不是日本货,而是南海出产的珠子,日本货费而不惠,贵而不好……当时苏丽丽的小脸就气歪了半边,哈哈……”

      欧阳杰张了张嘴,刚想挖苦沈思两句胡说八道,电梯已经停在十二楼,他只好把话咽回去。

      电梯门一打开,沈思就急急忙忙拉着欧阳杰冲向小会议厅。

      天知道猪头为什么对开会有这样令人难以理解的热衷,简直是-。一开起来就没完没了,从上午九点直到十点半,除去中间喘气喝茶吞口水的时间,猪头对着砖头那么厚的稿子,几乎不歇气地念了整整九十分钟……依旧唾沫四溅jing神抖擞,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。

      就算是钢铁超人也不过如此,我的神经太坚强了,怎么还不断掉!

      沈思不动声色地伸了一下懒腰,捂着嘴悄悄打个哈欠。看看周围的几个难兄难弟,个个萎靡不振,昏昏欲睡,仿佛集体被人施了催眠术一样,只是在猪头的yin威高压之下,没有人敢公然打盹而已。

      仔细一张望这才发现,猪头的专用秘书严言就坐在前面,隔着一个座位跟自己斜对。沈思心想,这份发言稿准是他炮制出来的,否则不会这么像小脚老太婆的裹脚布,真是又臭又长。

      你说别的领导找秘书,谁不喜欢挑年轻美貌的小妞,最好有明星脸蛋加魔鬼身材,就算是不能勾魂摄魄,最起码也要眉清目秀,看起来有赏心悦目的效果……像严言这样的,长得干巴jing瘦,鼻梁上架着副近视眼镜,走起路来全身僵硬,仿佛一具会活动的木乃伊,每次他直直地瞪着小孩子看,十次有十次准把人家吓哭……就是这样一个人,居然能够让猪头大老爷青眼有加,三年之内连升九级,从最底层的职员做到主编秘书,这在报社里简直是个奇迹!沈思认为,主要原因就是严言写东西够长够快,尤其擅长批量生产各式各样会议发言稿,正好对了猪头的胃口。

      罪魁祸首近在眼前,沈思的恶劣本能开始活动,想小小地捉弄严言一下,好歹也算出口恶气。他顺手从记事本上撕了张纸,潦-地写上几个字,揉成一小团……左右看看无人注意自己,中指轻轻一弹,小纸团在空气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,百分之百命中目标。

      此刻严言正在和睡魔进行殊死搏斗。他用一支钢笔支撑着下颌,假装在专心思考,其实是为了避免自己那颗沉重无比的大头耷拉到会议桌上。正在朦朦胧胧半睡半醒之间,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落在自己面前,严言勉强睁开一只眼睛看了看,原来是个小纸团。

      他有点迷糊地左右张望一下,顺手把那小纸团展开来,上面只有一行字:

      昨天晚上你被猪头操到几点?

      “操”字下面还故意戳了一个小黑点,以示强调。

      真是的!谁这么无聊!

      严言在心里暗骂两句,立刻清醒过来,马上就辨认出纸条上那种特殊的笔迹……又细又长,自左向右倾斜,每个字都好像一座-的比萨斜塔……放眼整个报社,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写字。

      严言用眼角四下一扫,发现沈思就坐在自己斜后方,板着个脸,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,仿佛在认真聆听猪头讲话。

      装什么大头蒜!

      严言狠狠地瞪了沈思一眼,握着钢笔在纸条上胡乱涂了几下,依旧揉成一小团,向后面扔回去。不过他的技术可没有沈思那么高明,纸团砸中沈思旁边欧阳杰的脑门,又反弹到桌面上。

      令人惊奇的是,欧阳杰居然对从天而降的空袭毫无反应!别看他腰板挺得笔直,其实早就坐在那里睡着了。这可真是个了不起的硬功夫,欧阳杰在三年之内就能修炼到这种程度,还真是多亏了猪头大老爷平日-有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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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-12-5 16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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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    3楼藤椅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2 19:56:53 | 只看该作者
    3

      沈思坐在后面,把严言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。他伸出两根手指,在会议桌上一点一点地爬行,直到夹住那小纸团,再慢慢地慢慢地缩回来,尽量不引起别人的注意,特别是猪头。

      那纸条上只多了一行更加潦-的字:

      臭小子别惹我,你老子烦着呢!

      后面还画着两个大大的黑圈,好像一对充满怨愤的熊猫眼。

      沈思想象着严言在灯下熬夜写稿,痛骂猪头的同时又不得不替他卖命那副倒霉模样,忍不住捂着嘴偷笑起来。这时,猪头大老爷正在情绪激昂抑扬顿挫地念着严言写的发言稿:

      “我们明年的目标是,在现有订阅数量的基础上,再增加百分之三十…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,需要大家齐心合力,把工作积极搞起来,争取更上一层楼……基本方针是,以图带文,图文并茂……”猪头念到这里,有意无意地向坐在角落里的沈思看了一眼,“我认为有必要提醒某些人,新闻摄影可不是单纯的艺术创作,发图数量太低是不行的,读者感兴趣的永远是第一现场,简单、直观、一目了然,能够反映整个事件……”

      沈思马上就知道猪头说的是自己。今年他在报纸上只发了不到一百幅照片,要不是其中有两张被读者评选为“年度最佳”三等-,猪头早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他踢开了。

      刚刚还笑得浑身发抖的人,转眼之间换上一副毕恭毕敬的表情,比变魔术还快。

      有什么办法呢?

      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啊!

      上午十一点半。

      也许是猪头人性未泯,也许是他突然良心发现,也许是他还想留几个人活下来以便将来继续为他卖命。总之,在其他与会者彻底崩溃陷入绝望之前,猪头好歹结束了他对整个摄影组史无前例惨绝人寰的jing神折磨。

      沈思疲惫不堪地回到办公室,把领到的文件没好气地往办公桌上重重一摔,靠在椅背上长长舒了口气……

      感觉自己好像刚刚被蹂躏过一样……从这句话最纯洁的意义上来说。

      对面电脑后面,-苏丽丽的笑脸:“沈思,你总算回来了,人家等了你好久呢。”

      沈思立刻打起jing神,变得嬉皮笑脸。

      “是吗美女?听到你这样说我真是从心里感到高兴!你可知道,要不是想到你可能还在办公室里等我,刚才我就直接从十二楼跳下去了……当场给猪头来个以身殉职!”

      “你要是真的那样做了,明天报纸的八卦版又有头条了。”欧阳杰不冷不热地讽刺道。

      “讨厌啦!沈思你总是这样子的,没个正经。”苏丽丽甜甜地笑着,“我等你回来是想告诉你,刚才你的手机一直在响。”

      “真的?”沈思习惯性地伸手去掏口袋,不想却-了个空,这才记起开会以前就把手机拿出来了。

      “美女,你那么可爱,怎么不替我关一下?”

      苏丽丽做无辜状。

      “我是想替你关的啊,可是后来它又不响了,我有什么办法嘛。”

      沈思动手在桌子上乱翻一气,把文件照片和签字笔弄得到处都是,同时带着几分不正经的语气问道:“美女你今天打扮得好漂亮,晚上可有时间?大家出去happy一下好不好?”

      苏丽丽甜甜地笑道:“不巧啦,人家今天晚上的时间已经被预约了,下次请早哦!”

      沈思终于从一堆杂物中找到他的手机,一边查看来电记录,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:“最近你好像升级变成绩优股了,约会不断,行情看涨呢!我都有点后悔了,早知道应该先下手为强的。”

      苏丽丽笑得一脸妩媚。

      “沈思你啊,永远都是这样甜言蜜语口是心非,将来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要上当受骗呢。”

      看到长长一串电话号码都是叶未明打过来的,沈思多少有点小小的意外。叶未明很少主动找他,更不会这样执着地打电话,一定是有什么事情。他已经无意继续和苏丽丽斗口水了,按下回复键,拿着手机走到办公室外面。

      沈思不想让别人听见他和叶未明的对话,也不想让周围的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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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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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    4楼板凳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2 19:57:13 | 只看该作者
    4

      同事里只有欧阳杰例外,他们三个人甚至还一起喝过酒,吃过几次饭,然而在欧阳杰眼里,沈思和叶未明只不过是普通朋友,就像他和沈思的关系一样,除了工作上的伙伴,也仅仅是好朋友而已。

      事实上,对于他和叶未明之间的关系,就连沈思自己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。朋友吗?好像是有那么点,然而单纯的朋友关系是不会-的……从叶未明说“我愿意”的那一天开始,沈思对他身体的了解程度就比他本人还要来得清楚。那么他们算是爱人吗?这一点,不用沈思反对,叶未明也不会同意的。

      叶未明从来就没有对沈思提到过“爱”这个字,而且就连沈思也觉得,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确是少了点什么。

      即使是在-;即使是-紧紧相拥,JiQing-发的时刻;沈思也觉得,叶未明其实离自己很远,很遥远很遥远。他的灵魂,他的思维,甚至他的整个人,好像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。叶未明以他独特的方式,漂浮在另外一个神秘的,不为人知的时空之中。

      别人根本无法进入那个世界。

      对于这一点,沈思虽然有些好奇,却从来没有兴趣深究下去。他的人生目标,就是像现在这样,当一个随心所欲的-荡子,有自由的时间,有稳定的收入,有普通的所谓好朋友,有叶未明这样好的床伴……对了,也许用“床伴”这个词来形容他们的关系还比较贴切吧……就像他曾经希望过的那样,漫无目标地生活在这个城市里。

      电话打通了,铃声响了三四下才被人接起来。

      “喂?你好。请问你找谁?”

      可能是信号不太好的关系,叶未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飘忽不定。

      “是我,沈思。你在找我吗?”

      “嗯。刚才我打过电话,可是没人接。”

      沈思尽量把声音调整到最温柔的语调上。

      “没办法,我那时候正在开会呢。被猪头削了一顿,刚刚才完事。怎么,找我有事吗?”

      叶未明沉默了一下才回答:“我想见你。今天晚上有时间吗?”

      这句话好像几秒钟之前他刚刚对别人说过,沈思无声地笑了笑,口气忽然变得暧昧无比。

      “有,当然有。难得你主动约我,即使是美国总统要见我,我也立刻毫不犹豫地推掉。”

      电话彼端传来叶未明一声轻笑。

      “就凭你这种小角色?还是算了吧。说出来也不怕闪了舌头。”

      “别忙着打击我嘛,你说在什么地方见面?Ksana好不好?”Ksana是一个酒吧的名字,就是在那个地方,叶未明第一次对他说了“我愿意”三个字。

      然后,那天晚上他们就有了-上最亲密的接触。

      叶未明沉默了几秒钟,沈思耐心等待着,终于又一次听见他的声音。

      “可是我想在广场见你。”也不必说具体地点了,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。

      “广场?”沈思的询问里多少透着点诧异,看看外面的天空,似乎有些阴沉起来,好像要变天的样子。“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了,外面很冷,你不怕着凉感冒?要不就去‘上岛咖啡’好了,和平路上那一家,上次你说过那里的Cappuccino不错,再说离你住的地方也比较近。”

      “不要说的那么好听,是你自己喜欢才对吧?我就是想去广场。”电话彼端的叶未明忽然变得冷淡起来,“你要是嫌外面风大那就算了,反正……”

      “不不不,当然不会。”沈思连忙打断他的话,“就依你好了,去广场。几点钟?”

      “五点……嗯,五点半吧。你来得及吗?”

      “好好好,就五点,我没问题!”沈思赶快答应下来,接着,故意放低了声音,“未明,你很少主动约我哎,就是天上下刀子我也会去的!你都不能体会我现在的心情,只想早一秒钟看到你……”

      叶未明没有回答,轻轻挂断了电话。

      沈思啊沈思,你真是一个最无情的情人。你总是摆出最体贴的姿态,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,因为对于你来说,它们都是不需要任何感情支持的廉价品。

      我从来就没有看到过,你的真心。

      叶未明疲惫地叹了一口气,用手挡住细长的眼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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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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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楼报纸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2 19:57:32 | 只看该作者
     5

      冬天的阳光是惨白的,透过玻璃窗照-在身上,感觉不到丝毫热情。

      下午四点半。

      沈思收拾好自己的桌子,关掉电脑,拿起玻璃杯,把里面剩下的水一口气喝光。一边穿外套一边说:“小杰,我有点事情要办,先走一步了。猪头找人的话,就说我出外勤。”摄影记者就有这么点好处,时间上比较自由。

      “这么早?你不会又出去泡美眉吧?”欧阳杰正在电脑上忙着打游戏,全神贯注地盯着显示器,随口问了一句。

      “当然不是啦,泡美眉我能不叫你?毕竟我们也算是狐朋狗友啊。”沈思拍拍他的肩,语气显得真诚无比,“晚上有个满身铜臭的财神请我吃饭,想让我替他拍几张广告。我又不是傻瓜,才不会就这么便宜他,先狠狠地宰这条蛀虫一刀,给他放点血再说。”

      “好啊,挺像是你的作风。记得千万别把自己撑死了,那可有点划不来。”

      “想不到你居然这样器重我,恨不得每天都能让我上娱乐版头条,是吧?”

      沈思也不是笨蛋,一眼就看透了欧阳杰的阴险小人心。

      从标准地图上看,音乐广场位于这个城市的最中央。周围有哥特式教堂和欧洲风格的楼房,都是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建筑。从报社大楼步行过去只需要十分钟,沈思提前十五分钟出来,这样就可以比叶未明早到五分钟,因为他一向是很准时的。他一定会看到自己在等他,虽然不指望他能说什么“看见你真高兴”之类的话,不过他心里多少总会有些感动的……沈思要的就是这种效果。

      他从不让别人等待,那样会使自己丧失主动权。

      广场上果然冷冷清清的,几只鸽子和轻柔的音乐在天空中自由飞舞,陪伴着四周的-泉一起寂寞。

      现在这个时间,大概别人都忙着赶回温暖的家里,享受一顿美好的晚餐吧?

      沈思从广场旁边的小店里买了一杯热咖啡,握在手里取暖。他悠闲地交叠着腿坐在-泉旁边,看不远处一片树叶被微风卷起来又落下去。

      夕阳西下,红霞满天,四周笼罩着一派热情洋溢的温暖色调。

      有几个人知道,其实眼前的一切全都是假相。

      因为日出和日落前后的光线,每一秒钟都会产生许多变化。早在肉眼看到太阳呈红色之前,它已经开始变成深黄,然后是桔黄,最后在胶片上呈现出来的却是红色。对于一个摄影师来说,想要拍摄真实的场景,必须改变这种错误的色调,沈思一般习惯选择82A浅蓝色滤镜,用它来滤掉多余的光线。

      一个好的摄影师,首先要认识光;熟悉它,捕捉它,利用它;直到能够改造它。

      以前他曾经和叶未明讨论过这个话题,叶未明对于这种观点颇不以为然,他笑着问沈思:“你想改造光?Who do you think youare?万能的上帝吗?”

      当然不是。但是我可以制造另外一种假相,使上帝的假相变得比较接近真相,好比负负得正的道理。

      沈思这样解释道。

      叶未明歪着头研究了他好半天,最后还是摇摇脑袋,表示无法理解。

      于是沈思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。

      叶未明不能理解光线对于摄影师的意义,就好像沈思永远也不懂得区分巴赫和贝多芬一样。

      轻柔的音乐逐渐低沉下去,最后终于完全停止。

      沈思知道,今天还剩下最后一支曲子了。在这之后,飘荡在广场上空的音乐将会消失,所有的-泉也将停止-涌,在黑夜中等待下一个黎明的到来。

      从定音鼓的敲击开始(以沈思的耳朵,能够听出是定音鼓已经很不简单了,多亏了平日叶未明对他的熏陶)随后加入小提琴,如同一阵波涛迎面而来,海-缓缓涌上沙滩,白色的泡沫层层堆叠,小提琴展开了一段变奏,随后是高难度的华彩……

      相当熟悉的曲调,他曾经听叶未明演奏过无数遍。

      一想到叶未明,沈思立刻清醒过来,下意识地看看手表,奇怪!都五点一刻了,他怎么还没来呢?

      就在沈思放下早已冷掉的咖啡,准备站起来活动活动的时候,身后传来一声低沉而优雅的询问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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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心
    2020-12-5 16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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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楼地板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2 19:58:00 | 只看该作者
    6

      “这是Beethoven的Violin Concerto……你喜欢吗?”

      沈思立刻转过头去。

      无扣式灰色长风衣,腰间的带子随便挽了一个结,既率性又不会显得太臃肿;手工编织的围巾随意搭在肩上,从敞开的衣领处可以看见里面纯黑的毛衣。叶未明的穿着风格就和他的人一样,永远都是我行我素,蔑视一切所谓流行元素。

      沈思笑了。

      “我正在奇怪一向准时的你今天居然也会迟到……想不到你早就在这里了,为什么不出声?想装鬼吓我啊?”

      “难得看到你这么专心地欣赏音乐,不忍心打扰。”

      叶未明双手插在口袋中,无所谓地笑笑,在沈思身边坐下来。

      “你不是在取笑我吧?”沈思故意装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,却趁机把左手伸进叶未明口袋中,接触到他有些冰凉的手指,皱了一下眉头,稍微用力地握住。

      “怎么又不戴手套?我记得你说过这双手比眼睛还重要,平时就连和我打架也舍不得用,总是直接出脚。”

      十根手指相互交缠,传递着彼此的体温。周围回旋的音符,如同波涛汹涌,JiQing澎湃。

      沈思端详着叶未明,根本没发现自己有多么罗嗦:“你脸色不太好,最近又没好好吃饭吧?上次闹胃炎,差点吓死我了,你痛得头上直冒冷汗,现在好了伤疤就忘了疼,从来不知道爱惜自己……对了,这么急着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情啊?”

      叶未明仿佛没有听见沈思的话,他只是咬着下唇,目光定格在广场上某一处,脸上的表情令人难以捉-。

      又来了!

      沈思太熟悉他了,每当叶未明出现这种表情,他就会觉得有点失落。虽然此时此刻叶未明近在眼前,伸手就可触及,但是沈思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,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。

      无奈地摇了摇头,沈思认命地把叹息和不满一起咽回肚子里……冷风里坐了这么久,似乎有点饿了。

      隔了一会儿,叶未明的身体抖了一下,好像突然回过神来,轻轻对沈思说道:“你仔细听这音乐。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曲子了,也是贝多芬一生中唯一的一首小提琴协奏曲,写于1806年,当时他只有26岁……和我现在差不多。”他有点自嘲地笑了笑,夕阳的余晖映在他黑色的眼眸中,如同水面上的波光,闪烁不定。

      “据说这首作品是特意为维也纳剧院第一小提琴师FranzClamant而作;1806年12月23日,克莱门特在维也纳首次演出,其中有一段高难度的华彩是贝多芬专门为他发挥技巧而写的,总谱在演奏会前两天才完成。”

      “哦?好像是很有意思的故事……然后呢?”沈思虽然不知道叶未明为什么要讲这些,不过作为一个好的听众就应该在适当的时候提问,这样别人才会有情绪继续讲下去。

      “后来因为一位少女的关系,贝多芬和克莱门特闹翻了,这首曲子的名字就从‘献给克莱门特’变成了‘献给克莱采’,对了,忘了告诉你,克莱采也是当时有名的小提琴师。”

      叶未明说着,微微一笑。

      捕捉到他脸上一闪而逝的笑容,沈思的心情变得轻松了很多。

      “搞什么呀,原来大师也这么任性?不会是打翻了醋坛子才变成这样的吧?”他看着叶未明,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。

      两个年轻而英俊的男人并肩坐在广场上,看-泉,看红霞,看夕阳在城市的楼群之间逐渐落下去……他们谈论的话题仿佛只是音乐,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真正的关系。

      沈思的食指不怀好意地轻轻搔着叶未明的手心,那里有常年练琴磨出来的硬茧。

      “未明,大冷天的约了我出来,不会仅仅是为了给我上一堂免费的音乐史大课吧?”

      “这样不好吗?”

      叶未明缓缓地站起来,就像一段电影中的慢镜头。他在淡紫色的薄暮中深深地看着沈思,眼睛里闪烁着点点柔光。他的声音如同空气中飘散的旋律,令人无法捉-。

      “沈思,让我们就在这里……结束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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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2 19:58:23 | 只看该作者
     7

      那时候正是春天。

      为了拍摄鸽子们迎着朝阳振翅起飞的画面,沈思赶在日出之前到达这里。他想不出在这个城市里,除了音乐广场之外,还能找到第二个地方,有这么多鸽子,有这样开阔的场地,可以让他从钢铁水泥架构的楼房空隙中看到曙光。

      空气冷冽而清新。

      早春的寒气依然肃杀,很容易就能穿透皮衣皮裤,仿佛直接钻进骨头的缝隙里。沈思已经来勘查过两次,对于地形相当熟悉了。他在广场边缘选了一个绝佳的位置,支起三角架,固定好装了胶卷的相机,然后开始估计景深,调测焦距。他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jing准,绝没有半点多余-费,就像提前经过设计一样。

      OK!万事俱备,只欠东风了。

      沈思满意地点上一支烟,轻轻跺着脚,盯住天空中光线的变化,等待着拍摄的最佳时机。

      黑夜正在逐渐隐退。

      一缕清风将一颗露珠从树叶上推落。

      它在晨曦中缓缓下坠,变得如同钻石一般光芒四-。

      就是现在!

      沈思立刻行动起来。他扔掉吸了一半的香烟,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哨子,放在嘴边,想用那刺耳的噪音惊醒尚在沉睡的鸽子们。

      想不到的是,居然有人抢在他前面。

      一阵突然爆发的音乐代替了哨声,几乎在同一时刻,栖息在广场四周的无数鸽子们拍着翅膀冲向天空,鸽哨声响成一片。

      这是不容错过的大好时机。

      沈思已经来不及惊诧,他只要抓紧时间。

      镜头5/8,曝光一秒,取景框捕捉到最先起飞的鸽群,从几个不同角度拍摄,连续两次。换300毫米镜头,太阳升起了四分之一。调整光圈f/8,标尺无限远,拍了七八张,再连续两次留作备份。

      音乐还在继续,和他一起呆在广场上的这个人是谁?

      不管!

      太阳已经升起五分之三,沈思把三角架和相机扛到广场中央,相机的带子缠在手腕上,以免半路滑落下来;镜头调到1/16,上面的程序重复一遍;换镜头,重新调试,对准鸽群中央拍摄,鸽子们的翅膀在发光!

      现在的情况是,光线一秒钟变幻无数次。

      沈思换上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,拍到一只努力向上单飞的鸽子。远处楼群做背景,再换镜头拍几张。

      好奇怪的音乐,从哪里冒出来的?活见鬼!这个人肯定有毛病,一大清早的,居然放这种刺激神经的音乐啊!也不知道是用什么乐器演奏出来的,反正不是他深恶痛绝的钢琴。

      沈思无暇去寻找那音乐的来源,他追赶着光,和时间赛跑,已经顾不上头顶被淋了多少鸽子粪。

      换另一架已经装好胶卷的相机,原先设定的景深有点误差,赶快调整过来。为了保证画面上的景物全都清晰,只能采用超焦距了。

      仰角130度,躺在地上拍摄。

      少数起身特别早的人已经在广场上开始锻炼了,偶尔有几道讶异的眼光向这边投-过来,沈思毫不在意,或者说,他全身心都投入到摄影工作中,其它感觉已经变得麻木了。

      当太阳完全升起来的时候,沈思满意地眯起眼睛,认为可以结束长达一个小时的紧张工作了。他对于自己的效率还是相当有自信的。

      整个城市依旧在沉睡中。

      沈思收拾着摄影器材,注意到某种声音一直在耳边缭绕不去。

      究竟是谁在这里放音乐?

      突然间,很想看看这个陪着他工作了一个早晨的人。

      在有课的日子,天亮之前赶到音乐广场练琴,等待日出。

      这几乎已经变成叶未明的一种习惯。

      学校就在广场附近,所以那个广场才叫做音乐广场。他住的地方却不近,赶过来几乎要横穿半个城市。

      可是叶未明喜欢。除非是下雨的天气,否则他一定会去广场练琴,因为那里有音乐大师们的雕像。

      贝多芬,莫扎特,巴赫,柴可夫斯基,门德尔松……

      他对着大师们练习小提琴。

      听说雕像也是有灵魂的,如果你不停地抚-它,甚至有可能在某一天活过来,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。反正叶未明从来都不肯相信。对于他来说,琴声,只是给自己听的。

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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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2 19:58:45 | 只看该作者
    8

      依照音乐的指引,沈思很容易就看到了正在练琴的叶未明。

      是一个身材高挑的人。

      虽然头上还绑着一根马尾辫,不过凭借多年摄影得来的经验,沈思可以确定那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子,最多也不会超过25岁。他站在一丛开着深红色花朵的植物前,正好背对沈思,在专心地拉着小提琴。

      霞光给他周身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,光的粒子在琴弓上欢快地舞蹈。

     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。

      只有音乐在流动。

      作为一个出色的摄影师,必定能够凭借直觉捕捉到jing彩的画面。在那一瞬间,沈思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把镜头对准了叶未明。

      左侧逆光135度,脸部的轮廓很清晰,身体的线条也很流畅,这就足够了,不需要反光板来增加亮度,构图的好坏能决定整个画面。

      沈思从不同角度连续抓拍了十几张。

      镜头里的人实在是太完美了,他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膛里剧烈地跳动。

      那是被感动的声音。

      但是为了保证照片的清晰度,拿着相机的手却不能有丝毫抖动。

      直到一个胶卷拍完,沈思这才觉得满意了。今天是一个相当有收获的早晨,他已经在脑海中想象照片冲洗出来的效果了。

      恨不得马上就能看到。

      沈思拧着一颗螺丝钉,把相机从三角架上拆卸下来,并没有注意到音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。

      随后就有一个人走到他的面前,用优雅动听的声音说道:“对不起,请你付两百块钱。”

      沈思没有立刻抬起头来。他首先看到的是,裹在深蓝色牛仔裤里,两条修长而笔直的腿。他第一个想法是……这人如果不去当模特儿那简直是暴殄天物,-费资源。

      沈思立刻就对这个人产生了兴趣。

      视线慢慢地向上移动,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同样令人难忘的面孔。

      根据沈思多年总结出来的审美观念,一个人脸部最醒目的器官是眉毛和眼睛;尤其是二者的位置,基本上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长相是漂亮还是丑陋;最最重要的是,眉眼间距不能过大,因为那样会使眼睛显得黯淡无光。

      站在面前的这个男人眼窝很深,虽然眼睛是东方式的细长,然而浓密的眉睫弥补了这一点,使他看起来有点像混血儿。鼻梁也长得恰到好处,嘴唇稍微薄了点,弯成一个微妙的弧度,似乎总在表现他的讥诮与不屑。至于身高嘛……沈思站直身体,发现自己和对方的视线基本上处于同一水平面,说明这个人几乎是和他一样高。

      啧啧啧。

      真的很不错。

      尤其是,他还如此年轻。

      身材虽然修长,但又不会让人产生瘦弱的感觉,裹在牛仔服里面的肌肉很结实,充满弹性和爆发力……在这一点上,沈思对自己的眼力非常有自信。

      眼角的余光不经意地瞟见这个男人的左手上还提着一只琴盒,从外形上判断,应该是小提琴吧?沈思立刻明白,原来刚才就是他的琴声一直在陪伴自己工作。

      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双眼睛,写满了漠然和满不在乎。

      一切重要的评估往往只发生在一秒钟之内。

      沈思对眼前的男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。

      “对不起,刚才看到你摆的POSE非常好,没有经过你同意就拍下来了。不过,我想你是不会介意的。”沈思微笑着说道。他可不是青涩未成年的小弟,知道怎么样才能表现出自己最迷人的风度。

      可惜对方显然没有被沈思的笑容迷惑到,他冷冷地回答:“我当然不会介意,如果你付钱的话。”

      付钱……吗?

      沈思脑筋转得飞快。

      “我保证不会在你同意之前拿这些照片去发表,冲洗出来之后寄一份给你怎么样?你的姓名和地址可以告诉我吗?”这个借口实在是太巧妙了,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他的资料。

      “不用那么麻烦,只要你现在付我两百块,照片随便你怎么处置,我不要看。”他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,有点不耐烦地说道。

      “两百块是不是有点太贵了?我送你几张照片,大家交个朋友嘛。”沈思很没品地摆出和菜市场小贩划价的姿态来。他可不是小气到了这种地步,而是他不确定自己的钱包里居然还能再翻出两百块钱来……那好像已经是几天前的事情了,否则他怎么会接下这么无聊的工作,天不亮就跑到广场上被鸽子们浇一脑门便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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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9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2 19:59:08 | 只看该作者
    9

      你以为这滋味很好受吗?

      “那好办。”年轻男人说得云淡风轻,脸上的表情也丝毫不变,却突然闪电般出手,在沈思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抢走他的相机,同时后退两大步,站在三米之外。

      “底片给我。你可以不用付钱。”

      豹子一般的敏捷。

      速度,力量,爆发力。

      沈思只剩下倒抽冷气的份。

      他实在佩服死自己的眼光了,从一开始就觉察到这个男人深藏在外表之下的强硬。

      当然还有智慧。

      不过沈思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。以他们两个人现在的距离,他是甭想再发动突然袭击了,而且他也不敢那么做,怕损坏那架娇贵的相机。它可是欧阳杰的心肝宝贝,磕坏一星半点,小杰准会扒了他的皮!

      唉唉唉,他还真是个值得同情的人那!

      看到对方正准备退出胶卷,沈思连忙出声制止他。

      “喂,请你等一下!那个胶卷里还有别的照片呢!”

      年轻男子好看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极淡的笑容,是胜利的骄傲。

      “那就请你付钱吧。据我所知,公民是有肖像权的,对不对?”

      在这么明显的事实面前,沈思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穷光蛋。

      “今天我没有带那么多,就一半,一百块行不行?”

      他掏出钱包,心想说不定运气好,还能凑出来呢。

      “难道你认为自己拍出来的照片就这么不值钱?”男人语气中的讽刺这样明显,除非是聋子才听不出来。

      “你拍照片有几年了?现在的摄影模特是什么行情知不知道?我收你两百块已经是很便宜了。”

      的确不贵。

      以他这样优秀的素质,在摄影界来说几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,即使收十倍价钱也不能算高,对于这一点,沈思心里有数。

      可是他对于自己的钱包更加心中有数。

      “那你说怎么办?或者你先把相机还给我,留下姓名地址,等胶卷洗出来以后,我把照片和报酬一起寄给你……你看这样好不好?”沈思说着说着忽然间想起了什么,在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里一通乱翻,终于-出一张N年以前放在那里的,已经有点发皱的小硬纸片。

      “这是我的名片,你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。”

      暗绿色布纹纸上用漂亮的花体字印刷着银色的字句:

      沈思

      自由摄影师

      电话:XXXXXXXX

      男人没有伸手接沈思的名片,只是远远地站着瞟了一眼。

      “自由摄影师?我看是无业游民吧?”

      真是一针见血的犀利。

      被他说中了。

      沈思毫不脸红,气定神闲地解释道:“自由摄影师也是一种职业,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相信,但这是事实。就我本人的立场来说,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职业,仅仅是因为不愿意被一大堆规章和制度束缚住而已。”

      至少在,那道伤口完全愈合之前。

      我放逐自己,肆意挥霍,不过想用这种愚蠢的方式来遗忘他,忘记那个无情的人。

      青春,梦想,热情……一切美好的过去都将被时间抹杀得-净净。

      这些念头在沈思的脑海中一闪而过,他当然不会说出来,也许他自己根本就不愿意承认它们的存在。

      年轻男子盯着沈思有五六秒钟,终于点了点头,说:“既然这样,那好吧,相机还你,不过胶卷我要留下来。”

      他不容分说就动手退出胶卷,远远地把相机抛还给沈思,吓得沈思赶快伸出双手来接住。

      “明天还是这个时间,你到这里来,我可以把胶卷还你……只是别忘了带钱。”男人说着就转过身去,打算离开的样子,握着胶卷的手向沈思挥了挥。

      “等一下!”

      沈思捧着相机就追了上去,“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!你住在什么地方啊?对了……”忽然间脑海里灵光一闪,沈思恍然大悟,他喊道:“我知道了!你是旁边那所音乐大学的吧?我认识那里很多学生!”

      要是的话,那就好办了。这么出色的人物,在任何地方都会被关注,很容易就能够打听出来他的资料。

      男人的脚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,沈思再次追了上去,听见他说道:“你猜错了,我不是音乐大学的。至于我的名字,那半点都不重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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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
    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22 19:59:27 | 只看该作者
    10

      反正明天以后未必还有机会再见面。

      叶未明想着,背起琴盒准备离开音乐广场了。

      今天和这个莫名其妙的摄影师纠缠了好半天,几乎要耽误他上课的时间了。这很不符合他以往的作风,他一向最讨厌拖泥带水婆婆***人了。

      只不过在刚才,当这个摄影师向他解释有关职业问题的时候,眼睛里忽然多了一层异样的神色,如同流星划过天边,一闪即灭。

      可是叶未明却已经发现了。

      那是令人痛苦到无法喘息的孤独。

      不管他嘴里讲的是什么话题,他肯定是记起了某些不愿意去想的事情,所以才会有那种表情。

      只有孤独的人才能解读孤独。只有寂寞的人才能感受寂寞。

      为什么?

      看起来这样热情-朗的一个人,也会有和我一样的痛苦吗?

      叶未明不想打扰别人的过去,但是那个眼神,让他最后时刻改变了主意。

      沈思看着叶未明大步流星地走开,站在原地足足愣了有三秒钟,发现自己别无选择,除非用钱去赎回被劫持的宝贝胶卷。

      可是他不甘心,他真的不甘心啊!

      有生以来,虽然不是第一次遇见这样骄傲的人,可他却是第一次遭到这样的惨败,就连一向引以自豪的魅力都没有发挥半点作用,居然还有人对他帅气的面孔和潇洒的身材毫无兴趣。

      他简直不想承认这个事实。

      对了,还没有打听到那个人的名字呢!

      沈思再次追了上去,一不怕白眼二不怕唾骂三不怕苍蝇拍的大无畏jing神发挥到极致。

      “喂,我说,你的名字总可以告诉我吧?我打赌你一定是音乐大学的学生,你当然可以否认,不过48小时之内我绝对可以打听出来的……我认识那里很多学生。还有,你的条件很不错,愿意当摄影模特吗?我可以替你介绍最优秀的摄影师,当然我自己也是的。”

      沈思加快脚步追上那个男人,很像个无赖地拦在他面前,同时伸出右手……“认识一下,我叫沈思,思想的思。”

      沈思?思想?

      谁不知道呀,刚才已经看见了,那张名片上根本就没有多少字嘛。

      “对不起,没兴趣。”

      叶未明说完这句话就从沈思身边绕过去,好像绕过一只挡路的蟑螂,继续走他的路。

      太阳几乎要爬上树梢了,广场上也渐渐有了早起锻炼的人;还有很小的小孩子在跑来跑去,互相追逐着,尖叫着,嬉闹着。

      真羡慕他们可以这样无忧无虑,可惜我早就把属于童年的记忆给弄丢了。

      叶未明解开绑成一束的头发,轻轻一甩,让那发丝正好披散在肩膀上……这个长度是学校官方所能容忍的极限了,再长一点就会招来麻烦。其实他也不是特别喜欢留长发,只不过懒得天天去跑美容院。辛辛苦苦不知道费了多少营养才长出来的头发,在几分钟之内就被剪掉了,而他居然还要倒找钱给人家,怎么想都不合算。偏偏他的头发又长得很快,久而久之,就这样留长了,慢慢的也就习惯了……幸好并不难看,聂小雨还说他这个样子看起来超级像某位日本明星呢!

      “未明啊,你怎么可以这么帅呢?唉唉唉,真让我心痛死了!老天,你到底还有没有公理啊!让他的脸长成万人迷也就算了,居然连身材都这么好,居然还让我和他住在一起,每天都要忍受着残酷的jing神迫害……你老人家也不是不知道,看在眼里却吃不到嘴里的滋味,真的很难过呀!”

      聂小雨说的时候还捂着胸口,故意摆出一副花痴表情,流着口水看他。

      当时叶未明连想都没想,抬脚就踹在聂小雨粉白水嫩的脸蛋上。

      沈思的手停在半空,整个人仿佛变成一尊罗丹的雕像。

      刚才那个人甩头发的动作实在是太帅太帅太太帅了!

      飘逸的发丝在风中飞扬,被阳光染成耀眼的金铜色,然后轻轻地落下来,落在他刀削一般挺直的肩膀上……在沈思有意识之前,他已经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了。

      真可惜,没有机会把刚才那个画面抓进镜头。当然,如果他肯配合一点,转过头来笑一笑那就更加完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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