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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性婚姻会在我国合法化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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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心
    2021-10-1 10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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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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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楼楼主
    发表于 2009-6-16 21:27:4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同性婚姻会在我国合法化吗?
    文/散粉思考者
    我最早对-的理解就是以前媒体传达给我们的信息:-这是一种病。虽然觉得如果他们没有危害到谁,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,但是心中还是很拒绝和-者交往。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,看到了不同世界对这个现象的看法,我的看法也渐渐地有了改变。



    散粉思考者有一位欧洲的朋友,有很多年的友谊。有一次在美国会面,他说起在旧金山曾碰到一个华人-者。那人曾有过2次婚姻,可都以失败告终。那人说他之所以成为-者是因为他的前妻们都太爱财了,爱财胜过了爱人,最后让他失去了对女性的兴趣。在同性中他找到了被爱的感觉。我的朋友还想去旧金山时再次访问他,我觉得很奇怪,明明知道那人是-,而他自己不是,为什么还和对方来往呢?他却觉得我的想法真的很保守,他认为和-者就像跟普通人一样交往,没有什么危害。也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。他的说法让我从另外一个角度体会到,其实对待-者,没必要如洪水猛兽,或者歧视,他们也是人,也可以是朋友,只是他们有自己选择的不同生活方式和生活伴侣而已,其他方面并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。



    美国的好莱坞电影给人一种错觉,似乎美国人很开放,其实在很多方面美国人的观念要比欧洲人保守得多。美国信教的人的比例就比欧洲要大得多。很多保守的的基督徒认为婚姻在很大程度上讲,是一个宗教问题。上帝造了男人和女人,就是为了让他们组成家庭传宗接代。同性婚姻是违反上帝的意志的。因为-党支持同性婚姻,而保守党是反对的,所以很多教会都要信徒去投保守党的票。因而在美国同性婚姻最大的障碍是宗教的禁忌。宗教的影响还涉及到很多方面。例如我们国家的优生优育观念,似乎是很自然没有障碍地就被大众接受了。可是传统的基督徒认为生命是上帝给的,你没权除去。不能因为残疾就杀死一个生命。认为任何生命不管是多么不完整都要保留。在美国经常能看到有人举着牌子在医院外面反对人工流产。把人工流产称为谋杀。这种影响也扩展到了科学研究,美国曾经禁止克隆和干细胞的研究。直到现在-党上台情况才有所改变。宗教在美国有很深的根,影响也很大。尽管如此人们对待-的态度有了越来越开放的趋势。1991年还有71%的美国人认为-之间的-是错误的,到2002年,这一数字已经下降到了53%,而且还有32%的人说他们根本看不出来这种行为有任何不妥的地方。很多人都赞成给予-者同等的工作权利。对待同性婚姻也从这是一个底线的态度转为逐渐接受。到如今,美国有四个州认可了同性婚姻,分别是佛蒙特州、康涅狄格州、马萨诸塞州和爱荷华州,5月5日美国国会最后投票决定,同性婚姻关系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得到官方认可。散粉思考者认识的人当中就有人要在8月份注册并举行同性婚礼。她是位非常美丽而且聪明能干的女孩,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,曾在比尔盖茨父亲的律师事务所工作。她的未婚妻是个特警。他的父亲在某大学任职教授教美国宪法。他们觉得只要女儿幸福,没有什么不可以的,家族的亲戚朋友都会出席她的大型婚礼。



    相对于欧-人的宗教障碍来说,我们国家由于近代历史原因,几乎就没有了什么宗教禁忌。因此国际上有人认为中国也许会是第一个可以克隆出来人的国家。同样的对待同性婚姻,我们除了传统文化上的一些观点,没有根深蒂固的宗教情结的障碍。在美国同性婚姻被逐渐接受的情况下,在欧洲不断有国家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趋势下,散粉思考者认为我国也必然有同样的发展趋势。也许10年之内我国就会让同性婚姻合法化。有人认为同性婚姻会败坏社会风气,让传统婚姻受到威胁。散粉思考者认为那是杞人忧天了。选择哪种婚姻方式毕竟还是人内在本能决定的。对大多数人来说异性恋是一种自然而本能的选择。-只是少数情况。我们在允许自己的选择的同时,也应该允许少数人有他们的自由选择。散粉思考者不认为同性婚姻会对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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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7-4 04:55:59 | 只看该作者
    原帖由 舞池电音 于 2009-6-20 12:57 发表
    1. http://www.cn1069.org/foru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570097&ptid=396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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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做梦吧 老一辈还不咒骂死你 开放?


    老一辈终究还是会死掉的,要不然世界就没法发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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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7-4 04:57:27 | 只看该作者
    原帖由 frand 于 2009-6-23 20:24 发表
    1. http://www.cn1069.org/foru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573780&ptid=39625
    复制代码

    中国不大可能合法化,只要不闹事,官方还是默许的。我觉得现在这种状态还可以接受


    这种法律三不管地带的情况换到国外还问题不大,但是换到中国就有可能被浅规则所主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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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7-4 04:58:51 | 只看该作者
    原帖由 wgr 于 2009-7-3 19:08 发表
    1. http://www.cn1069.org/foru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581819&ptid=39625
    复制代码

    只要不实行-执政,全民选举....同人就没人拿你当回菜.......有了选举权才是硬道理,才有发话权....执政者才能在乎你.......


    有了选举权也不一定有用⋯⋯看看没有加州就明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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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7-4 05:00:12 | 只看该作者
    原帖由 huanjing13 于 2009-6-16 21:58 发表
    1. http://www.cn1069.org/foru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566970&ptid=39625
    复制代码

    当年我的宪法学老师曾经语重心长的对我们说,只要不修宪,那这个就很难。


    婚姻在宪法里有定义?我怎么觉得是婚姻法管辖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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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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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7-13 03:56:56 | 只看该作者
    等100年吧~~~~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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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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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7-13 03:58:55 | 只看该作者
    等100年吧~~~~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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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]初来乍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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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7-13 18:01:08 | 只看该作者
    最近的绿坝不就说明了政府的态度
    不要抱太大希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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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7-19 16:35:21 | 只看该作者
    SHOULD BE! DEFINITELY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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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]初来乍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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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7-28 21:18:34 | 只看该作者
    合法不合法又如何?有爱在一起才有意义!没有爱不一样要离婚分开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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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09-7-30 17:02:49 | 只看该作者
    機率機乎0%吧..
    連-也不被接受 感覺台灣好一點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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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郁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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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6]常住居民II

    2楼沙发
    发表于 2009-6-16 21:58:27 | 只看该作者
    当年我的宪法学老师曾经语重心长的对我们说,只要不修宪,那这个就很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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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5-7-1 02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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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4]偶尔看看III

    3楼藤椅
    发表于 2009-6-19 18:42:37 | 只看该作者
    我非常赞同楼主的看法,中国是一个开放的国家,接受新思想的能力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强,我们的民族也是一个很包容的民族。但是有一天如果某个国家拿-问题对我们国家的人权问题指手画脚,我相信中国所有的同人都会与之对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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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2-12-4 00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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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8]以坛为家I

    4楼板凳
    发表于 2009-6-20 12:57:28 | 只看该作者
    做梦吧 老一辈还不咒骂死你 开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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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2]偶尔看看I

    5楼报纸
    发表于 2009-6-20 13:33:09 | 只看该作者
    我也是觉得中国在宗教方面禁忌比西方少,
    中国是封建思想根深蒂固,但是有些方面却的确优于西方

    至于宪法,我看不出和同性婚姻有什么冲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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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心
    2011-5-7 0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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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]初来乍到

    6楼地板
    发表于 2009-6-21 18:53:29 | 只看该作者
    即使在台灣,沒有宗教的包袱
    也不太可能,畢竟立法一讀都過不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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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
    发表于 2009-6-23 20:24:59 | 只看该作者
    中国不大可能合法化,只要不闹事,官方还是默许的。我觉得现在这种状态还可以接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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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5-3-15 11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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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8
    发表于 2009-7-3 07:52:57 | 只看该作者
    我认为同性婚姻在30年内在国内不会合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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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奋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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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10]以坛为家III

    9
    发表于 2009-7-3 10:34:16 | 只看该作者
    在近期并中长期是不可能实现的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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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心
    4 小时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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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    10
    发表于 2009-7-3 19:08:21 | 只看该作者
    只要不实行-执政,全民选举....同人就没人拿你当回菜.......有了选举权才是硬道理,才有发话权....执政者才能在乎你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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